首頁 船難的疑問 受到損害的貨物該由誰來賠償?

受到損害的貨物該由誰來賠償?

如果很不幸的,船上貨物因爲海難而造成損失,會由「海上保險」來進行賠償。在日本的保險公司中,可以看到OO海上保險等公司名稱。這是過去船舶保險佔相當大的比率時,所留下的稱呼。最近汽車保險等陸上保險的比率增加,有些公司也開始將海上保險一詞從公司名稱去除。

海上保險,分成賠償船隻本身所承受之損害的「船舶保險」,以及賠償運送貨物所受到之損害的「貨物保險」。海上保險的起源,據説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時期,現代這種形式的海上保險則是在14世紀由義大利開始,漸漸散佈到整個歐洲。17世紀之後則是以英國為中心來發展,就算是到了現代,國際航線的海上保險依然會以英國的法律跟習慣為主。

英國的船舶保險,據説是以愛德華·勞德所經營的洛伊德咖啡館為起源。咖啡館所出版的海事新聞吸引了許多保險業務承接人前來聚集,結果成爲相關情報的交換場所。後來更進一步的組織化,成爲著名的「勞合社」。勞合社目前依然是最大規模的保險市場,他們不只是承接保險,同時也是仲介跟擔保人等個人所形成的集團。

跟海上保險有著密切關係的是「船級」。爲了防止造船公司刻意讓船舶遇難來詐領保險金,會由第三者來對船隻進行檢查,如果檢查合格,就會按照國際性技術標準來頒發船級,並成爲保險業者判斷的基準。最古老的船級鑒定組織是「勞氏船級社」,名稱一樣來自洛伊德咖啡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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